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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車禍受到擦、挫傷的狀況,許多民眾必定會好奇這個議題:
肇事者該賠償多少的精神賠償呢?
肇事者也同樣會好奇,自己該賠多少的精神賠償才合理?
一方總是覺得身體很痛,精神慰撫金不能少,他方卻又覺得只是小傷,精神慰撫金差不多就好。不能被獅子大開口。
在調解階段,許多民眾一定在這議題上相互拉鋸。
擦、挫傷是車禍中最常見的傷勢,因為案例眾多,因此所累積的案件數量就可以做為觀察指標。
與其在個案中各說各話,不如參考法院裁判的統計數據。
又因為坊間資料對於小擦挫傷的案例,雖然有提供精神賠償金數額的參考區間,
但大部分的數據其實欠缺統計來源,如此反而容易造成適用上產生模糊不定或爭議的情況,因此本文特別統計了判決情節數據給大家參考。
下表為民國113年,法院裁判之下,對於單純擦、挫傷精神賠償的統計圖表。
(統計來源為民國113年間,針對擦、挫傷之法院裁判共328則)
綜合上述的統計圖表,可以看出:
擦挫傷類的小車禍事件,有百分之八十的案例,獲賠的精神慰撫金並不會超過「5萬」元,
超過一半(也就是百分之五十)的案例,是在「2萬」以下。
超過百分之三十的案件,精神賠償不會超過「1萬」元。
(統計來源為民國113年間,針對擦、挫傷之法院裁判共328則)
以這個結果來講,對於擦、挫傷的精神慰撫金議題,法院的裁判其實相對較傾向民間的「發吉利數字的紅包」的理解。
若是如此,建議民眾在車禍擦、挫傷的情況下,不要花太久時間打官司,趁早透過調解程序解決紛爭,是個比較明智的做法。
畢竟花一大堆時間跑法院,最後拿到精神賠償如果只有一點點,那真的不是很有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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